“马路公仆”刘剑秋,熟悉他的人都是这样称谓他,不仅仅是因为他是“全市十佳公仆”、“省劳动模范”、“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人民满意公务员”,更重要的是他用一名人民警察的忠诚,履行着“人民代表为人民”的崇高职责,无愧于人民代表这一光荣称号。 人民代表为民解忧 刘剑秋是七台河市人大代表,是全市公安战线响当当的一面旗帜,在所有荣誉面前,他始终不忘的是一句承诺:“我是人民代表,就必须履行代表的职责,时刻想着人民,为人民办实事”。 1994年至1998年,因为工作需要,他被调到新兴交警大队任大队长,他深知作为一名选区的人民代表,就必须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刚一上任,老区路况差、秩序混乱等群众普遍关心的难点问题,令他寝食不安。为了确保辖区路畅人安,切实维护好、保护好、实现好辖区人民最根本的利益,他结合大队工作实际,实行了轮流错时执勤制度和延时工作制度,坚持每天站最早和最后一班岗,每天十几个小时“钉”在路面上,严格排查交通隐患,纠正交通违法行为,指挥疏导交通,使辖区交通秩序混乱的局面得到有效治理。无论是在基层大队还是在支队领导岗位,他都时时处处发挥着一名人民代表的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公仆精神不减,劳模本色不褪。 人民代表为人民着想 十几年来,刘剑秋工作在哪里,哪里就涌动着他滚烫的爱。福利院的老人每逢年节都盼着他的到来,国家一等功臣、抗美援朝残废老军人祝成喜盼着他,还有丈夫死于车祸的刘庆凤老人盼着他,盼着握着他温暖的双手,唠唠知心嗑、话话家常。家住北兴农场的七十多岁王亚凡老人,因交通肇事上访十几年,今年年初刘剑秋知道后,就把她接到自己办公室,亲自到食堂为老人安排可口的饭菜,安排在自己的值班床上休息,耐心为老人解释政策、法规,亲自开车送老人回家,终于老人感动地说:“听说刘剑秋好我还不信,现在我服了,他说的话我信,我的事交他办放心,我再也不上访了”。通过多方努力协调,王亚凡老人信访问题终于得到圆满解决。现在 刘剑秋正用他对党的忠诚,对事业的执著,对人民群众的热爱,谱写着新时期人民公仆之歌。 人民代表接受人民监督 刘剑秋始终牢记自己是一名人民警察,忠实维护着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此,他顶过领导条子,驳过亲朋好友面子,办过“虎口拔牙”的案子,打击过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拒收少到数百、多至数千的红包,体现了一个共产党员、一位人民公仆的浩然正气。 某领导的亲戚开的车撞伤一个农村妇女,非但置之不理,还对受伤妇女百般威胁。刘剑秋顶住几个部门领导的说情和金钱诱惑,对肇事者进行了依法处罚。至于一些车队、养车大户为今后“方便”,给刘剑秋送钱,都被他严辞拒绝。他面对威胁利诱从不动摇,严惩了以曲某为首的路霸,取得了百姓的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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