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黑龙江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经国务院1981年9月3日批准,任命:
王国珍为省计划委员会主任
侯立三为省社队企业局局长
傅敏为省医药管理局局长
(二)经黑龙江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经国务院1982年3月16日批准,任命:
宫本言为省经济委员会主任
王玉生为省人民政府农业办公室主任
包琼为省基本建没委员会主任
孙世昌为省石油化学工业局局长
王立中为省环境保护局局长
李景和为省出版局局长
免去:
鲁光兼任省经济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操犁兼任省人民政府农业办公室主任职务
章林省基本建设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立中省石油化学工业局局长职务
王星甫省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三)经黑龙江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经国务院1982年4月15日批准,任命:
侯捷兼任省迸出口管理委员会主任
王星甫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吕金湘为省供销合作社主任
免去:
何首伦省供销合作社主任职务
宋月涛省对外贸易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