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监督法》,切实发挥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职能和作用,使人大的决议决定能够切实得到贯彻和落实,督促政府工作,保证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又好又快发展,绥滨县人大常委会采取新做法、监督和促进政府工作。 绥滨县十届三次人代会于2008年3月1日-3日召开,大会通过全体代表的认真审议和票决,以高票一致同意通过政府的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政府工作报告安排了2008年7项重点工作,并向全县人民承诺,实施惠民工程,筹集9000多万元资金,突出抓好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重点办好18件实事。为使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能够真正落实到位,让全县百姓放心,在人代会闭幕一周后,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次会议,专题听取县政府5位分管副县长关于落实人代会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分管重点工作思路的报告。 常委会会议邀请了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领导,县政府组成部门领导、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干部和公民代表参加。5位副县长充分准备,严肃认真,祥细地报告了贯彻落实的工作思路,并认真听取和征求人大意见。会议将5位副县长的报告全程录像,并通过电视台向全县人民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这一做法,社会反响很大,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和赞同,老百姓说:“人大给我们吃了一颗定心丸,政府今年的工作,特别是为老百姓办的18件实事,这下有着落了,我们放心了”。
编辑: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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