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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水县人大常委会宣传工作实现四个“转变”

   
  日期:2006-04-19    作者:曲柱龙    来源:法治杂志  
    明水县人大常委会在宣传工作中注重总结经验,努力查找以往宣传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在人大宣传工作上实现了四个“转变”。
    一是对人代会的宣传有所转变。对人代会的宣传由过去的“程序性”报道,转变为“实质性”报道。除对人代会的全程报道外,重点对“一府两院”、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以及选举、任免等重大事项中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进行深度报道,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二是对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宣传有所转变。对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宣传由过去的只在会议期间宣传报道,转变为对一些重要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及办理过程和结果全程跟踪报道。
    三是对人大常委会日常工作的宣传有所转变。在人大常委会日常工作的宣传上,除对常委会例会、主任会议、“三查(察)”以及代表工作等进行宣传外,重点宣传人民群众对“一府两院”和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意见和呼声等。
    四是对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活动的宣传有所转变。对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活动的宣传由过去的仅对人大代表参加各种会议以及会议期间的重要发言等内容的宣传,转变为重点宣传人大代表提出的重要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人大代表如何带头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人大的决议、决定,如何为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献计出力等。   
                               责任编辑: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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