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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市市、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2006-12-04    作者:    来源:海伦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和《选举法》的有关规定,今年年底前,我市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将进行换届。为了搞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按照省委和绥化市委的安排意见,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工作任务
    市、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做好这项工作对于加强我市民主政治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这次换届选举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为主线,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通过换届选举,选出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能够代表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意志、有一定履行职责和议政能力、努力为人民服务的市、乡(镇)人大代表;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和“四化”的标准,把那些认真执行党的路线、切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勇于开拓创新、廉洁奉公、作风扎实、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人选为新一届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从而全面加强政权建设,为我市顺利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按照中发〔2006〕12号文件关于“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候选人在同一时间内分别提名,并同时分别选举”的要求,我市的换届选举工作从8月中旬开始,10月末前选出市、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1月上旬开完新的一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2月下旬开完新的一届市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具体步骤:
    第一步,准备阶段。从8月20日至8月31日,安排12天时间。这段时间集中做好六项工作:一是召开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布置换届选举工作;二是建立换届选举工作机构;三是制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四是划分选区,分配代表名额;五是培训选举工作人员;六是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第二步,选民登记阶段。从9月1日至9月29日,安排29天时间。这段时间主要是做好三项工作:一是以选区为单位进行选民登记;二是选民资格审查小组对本选区的选民资格进行审查;三是选民登记后,以选区为单位于10月5日前张榜公布名单。
    第三步,选举代表阶段。从9月30日至10月25日,安排26天时间。代表选举日初步定为10月25日。这段时间主要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充分发扬民主,提名推荐初步代表候选人,于10月10日前以姓氏笔划为序张榜公布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二是在反复酝酿协商的基础上,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于10月20日前以姓氏笔划为序张榜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三是在选举日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依法差额选举人大代表。差额比例为应选代表名额的三分之一至一倍。
    第四步,召开人民代表大会阶段。乡(镇)于11月上旬召开新的一届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市于12月下旬召开新的一届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市、乡两级政权领导班子。
    为了高标准完成市、乡(镇)换届选举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以海北镇为试点单位,先行一步,以点带面,做到走一步带一步,一步一布置,一步一检查,一步一总结,一步一验收,确保全市换届工作圆满完成。
    三、几点要求
    这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法律性强,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1、要坚持条件,选好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分配给我市的市人大代表名额为280名。其中,干部代表比例占40%左右;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代表比例占30%左右;党员代表比例占65%左右,妇女代表比例占23%左右。解放军、少数民族、民主党派也要有适当的代表比例。为保持代表工作的连续性,连选连任代表应占30%左右。要减少代表交叉,除个别因工作需要交叉外,一般上下级人大代表、同级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不交叉。因工作需要安排的党政领导干部代表,届中因工作变动,离开本岗位的应辞去代表职务。按照《选举法》和绥化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已将市、乡(镇)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完毕。选好代表是换届选举成功的关键。各选区要坚持条件,把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密切联系群众,认真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有一定的议政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贡献突出,能认真履行代表职务,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优秀人才选到代表岗位上来。不能把代表当作荣誉职务照顾安排,要做到好中选优。
    2、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一要做好选民登记工作。要按照《选举法》的有关规定,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要认真做好选区划分工作。要依法划分若干个选区,选区设办事处。系统、单位、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划分两个以上选区的,可设立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作为选举委员会的派出机构。各乡镇选举市、乡(镇)两级代表,分别划分选区,一次投票选举,分别计票。按照城镇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大体相等、农村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大体相等的原则,每一选区可以安排选举1至3名代表。要认真做好流动人口登记工作。流动人口原则上应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选民在选举期间临时在外地劳动、工作或者居住,有条件的应该回原选区参加选举,凡不能回原选区参加选举的,经原居住地的选举委员会认可,可以书面委托有选举权的亲属或者其他选民在原选区代为投票。选民实际上已经迁居外地,但是没有转出户口的,在取得原选区选民资格证明后,可以在现居住地的选区参加选举。各市直企业买断并轨、下岗失业的职工由海伦镇社区负责登记和组织选举,各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要提供这部分人员的名单、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积极搞好配合。各户口所在地的选举机构要为流动人口委托他人投票或为他们开具选民资格证明提供便利,比如主动与他们的亲属取得联系,确认其委托书;通过信函或者其他形式,为他们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开具单独或者集体选民资格证明。现居住地的选举机构也可以主动联系户口所在地选举机构确认流动人口的选民资格;户口所在地选举工作尚未开始或者已经结束,选举机构尚未设立或者已经撤销的,可以由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出具选民资格证明。各乡镇要在流动人口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使参选者明白参加选举的重要意义、具体途径和法定程序,积极有效地行使选举权利。要认真做好选民资格的确认工作。凡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但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为此,要对拘留、羁押、服刑人员进行严格审查,确定好公民权利;要对痴、呆、傻、精神病患者进行细致测查,确定能否行使权利。选民登记要努力做到不错、不重、不漏,依法确定选民资格。在选举日20天前张榜公布选民名单。二要依法推荐代表候选人。要严格按法律规定提名候选人,认真做好政党、各人民团体和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代表候选人工作。选民10人以上联名,必须有联名书和选民签字。选举委员会要适时汇总政党、各人民团体和选民联名提出的初步候选人,并在选举日的15天前向选民公布。在初步候选人提出后,要组织选民对其进行认真酝酿、讨论,按法定差额限数,根据较多数选民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于选举日的5天以前向选民公布。三要严把代表选举关。投票选举是整个换届选举的关键阶段。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有关法律规定,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依法操作,保证选民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维护法律的公正、平等和严肃。选举必须依法实行差额选举。市、乡(镇)选举市、乡(镇)人大代表,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如果被推荐的候选人人数超过法定最高差额比例,由选举委员会交选民小组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如果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的意见,可以进行预选。预选的程序可以参照选举程序适当简化。要坚持无记名投票。选民投票必须以选区中心会场和另设的投票站为主要投票方式,对于不能到中心会场或投票站投票的老弱病残的选民可设流动票箱,派专人组织投票。个别因故不能亲自参加投票的选民,可委托其他选民代投,但每一选民受委托代投最多不得超过3人 ;选区全体选民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必须获得参加投票选举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方可当选;投票选举结果要依法确定并及时公布。四要选好市、乡(镇)两级政权领导班子。代表选出后,要认真组织筹备召开新的一届一次人代会,选好新的市、乡(镇)两级政权领导班子。选举政权领导班子要严格依法办事。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向代表讲清联名的意义及法律责任,讲清领导干部的任用标准、原则和条件,讲清选好政权班子对稳定、发展大局的关系,更要认真倾听代表的意见,把正确意见集中起来,尊重代表意愿,尊重选举结果。
    3、强化舆论引导作用,把宣传教育贯穿换届选举始终。要高度重视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宣传报道工作,结合换届选举工作的各个环节和步骤,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报道工作,使宣传工作起到舆论先导作用。要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地搞好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宣传《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和《黑龙江省县、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实施细则》;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宣传人民依法参加选举、行使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重大意义,使换届选举这件大事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4、加强法律学习,层层做好培训工作。市里要培训选举工作机构的负责人;各单位要培训选区负责人;选区要培训具体工作人员和选举工作宣传员及选民小组组长。培训要从实际出发,形式要灵活多样。培训主要学好《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和《黑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海伦市市、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培训使有关人员明确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法律程序、时间步骤和具体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四、加强领导
    这次市、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要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办、各方配合”的原则,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切实抓好落实。
    1、要建立组织机构。市委成立了全市换届选举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也组建了人大换届选举机构,成立了人大换届选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市人大换届选举委员会由17人组成,主任:闫玉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王秀平(市委副书记)、王国成(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德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兰海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海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人大各职能办主任、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公安局局长、组织部副部长、宣传部副部长、财政局局长为委员。市人大换届选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兰海贵兼任。各乡(镇)、各选举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依法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2、要坚持标准。推荐选举代表要严格按照代表分配比例进行,要做到好中选优,力争选出结构合理、素质高的市、乡(镇)两级人大代表。
    3、要加强指导。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巡回指导组,加强对全市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各乡镇也要切实把换届选举工作摆上党委议事日程,统筹安排,切实抓好,保证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编辑: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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