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1岁的洪田俊毕业于东北林学院,学的是道桥专业。从他填写自愿的那一天起,他就做好了一生献给公路事业的思想准备。1981年,充满追求热望的洪田俊大学毕业分配到了宝清县公路管理站,与路打起了交道。 养路工、技术员、生产股长……一路走来,一晃就是二十年。这二十年,他凭着自己的不懈努力,为事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01年,他被推选到了站长的位置上。 到任时,宝清站的公路养护管理水平仅排在全省第42名(前20名以上为全省先进站),养护资金严重不足,职工欠发工资。面对困境,洪田俊心情十分沉重。一种前所未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告诉他:尽快摆脱困境,开创工作新局面,已经是刻不容缓的当务之急。 多年的工作经验使洪田俊深刻认识到,决定事业成败的关键因素在于人。公路管理站要想走出低谷建功立业,首先要从队伍建设入手。他带领班子成员到虎林、密山、东宁等省级先进站学习经验,结合本站实际,制定出一整套的改革措施。 首先精简机构,裁减人员,对原10个科办精简为5个,管理人员由原44人精简为24人,彻底解决了多年来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的消极状态,形成事事有人干,人人有事干的良性工作模式。 融通感情,也是洪田俊凝聚人心的一种工作方式。职工谁家有困难有难处,他都去帮忙。2003年,站里一位贫困员工的孩子考上了中国科技大学,他提倡全站职工捐助了5000元助学金,又帮助他申请了西站助学金,圆了孩子的大学梦;2004年,站里有一位养路员工患肝腹水,他又提倡全站为其捐款一万余元,为这名职工治病救了急;2005年一名子女不在身边的老员工病故,洪站长忙了两天,为老人安排好后事,全体员工为之感动。每年春节前他都要带着班子成员走访慰问站里的伤病残职工和困难职工,他说:“只有这样我才能安心过年。”有的职工为感谢他的帮助,给他送过钱和礼物,洪田俊都一次次婉言谢绝。他80岁的母亲回老家探亲时,洪站长坐客车把母亲送上了火车,职工为之赞叹。一件件感人至深的人本关爱和以身作责,使全体职工热情更高,生产干劲更足了。 人们常说:洪田俊不仅是公路管理站的指挥员,更是公路管理站最出色的战斗员。2002年夏季,宝清境内遭遇了大暴雨,全县公路多处被冲毁,在资金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洪田俊积极组织人力物力,吃住在道班,与全体养路员工在生产一线奋战了半个月,保证了公路畅通。2002年10月末,一场四十年罕见的特大暴风雪袭击了宝清县,宝清境内交通几乎全部中断,灾情发生后,洪田俊立即组织机械车辆和人员,昼夜上路除雪。由于雪融化结成了冰湖,严重影响了交通安全,洪田俊带领机务、生产技术人员研制出实用型破冰犁,与养路员工在生产一线奋战了20天,圆满完成了除冰任务,为站里节省除冰费用20余万元,同时也为一线员工减轻了劳动量,受到省厅市局和县政府的表彰。2002年冬季雪大,造成了2003年春季砂石路大面积翻浆,路况急剧下降,严重翻浆路段达20公里,洪田俊亲自在抢修一线指挥,每天奔波200多公里的路程,在生产工地上与员工一道吃盒饭,奋战了30天,终于在6月底前全部治理了翻浆病害,受到了省厅市局和县领导的表扬。 “他是勤俭节约的当家人”,这一美誉源于洪田俊多年来克己奉公,无私奉献的总结。洪田俊上任站长后就提出了“两压一减三不乱”的原则,即:压缩非生产开支;压缩计划外开支;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和不乱投资、乱发奖金、不乱花一分钱。上届领导班子配备的站长专用车,他只在应急时使用,自己从不因上下班和办私事动用公车,同时把原有的四辆非生产用车减少到两辆,仅此一项为单位年节约资金6万余元。为了减少机械车辆的跑冒滴漏,他大胆进行了股份制改造,原有机械设备对外进行有偿租赁或承包给个人,新购置的设备按比例由单位和职工共同参股,极大地提高了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仅此一项为站里节省资金10多万元,增收20多万元。洪站长不乱花一分钱在站里是出了名的,他自己常用的一个计算器,数字磨没了他还不舍得换。他常说:“我不带头节约,一个月就能浪费几个员工的工资。”他用节约的钱和创收的资金为全站职工补齐了欠发的工资,人均工资达到1043元。每年要拿出130余万元为养路员工投入了劳动保险和医疗保险,并一次性投入260万元,为108名退休职工补齐养老保险,移交给宝清县社保局,从此卸掉了单位的养老负担,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的反响。 几多耕耘,几多收获。洪田俊用心智创造了宝清县公路管理站前所未有的业绩。2002年宝清县公路管理站从原全省第42名上升到第19名,从此跨入全省公路养护管理先进县行列,2002年至2005年,宝清县公路管理站连续四年被评为全省公路养护管理先进县,晋升到全省第四名,养护管理成绩名列银牌站第一名,2006年又实现了新的突破,养护管理综合评比进入金牌站行列。洪田俊也因此被省交通厅评为全省先进站长、省交通系统文明职工、全市公路养护先进站长、先进工作者,并获得了宝清县十大杰出青年、宝清县“五·四”青年奖章等殊荣。2006年6月,宝清县公路管理站又在双鸭山市第二十三届劳模表彰大会上荣获先进集体称号,洪田俊被评为“市级劳动模范”。2007年洪田俊被授予黑龙江省第十届劳动模范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