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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代会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

   
  日期:2005-01-29    作者:    来源:  
    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29日上午举行第三次会议。
  会议由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李希明主持。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宋法棠、王宗璋、马淑洁、李希明、沈根荣、滕昭祥、董浩、傅亚文在主席台就座。
  会议表决通过了省十届人大常委会补选副主任、委员,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名单。通过后的名单作为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本次代表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选举。
  通过了省十届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名单。通过后的名单,作为正式人选名单,提交本次代表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
  会议通过了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通过后的名单(草案),将提请本次代表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
  会议听取了各代表团关于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法院工作报告、省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情况的综合汇报。
  会议通过了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黑龙江省200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5年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通过后的预算审查报告印发与会全体代表。
  会议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黑龙江省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批准2005年省本级预算的决议(草案)、关于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通过后的上述决议(草案),提请本次代表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会议通过了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通过后的报告印发与会全体代表。
  副省长栗战书,省法院代院长南英及大会副秘书长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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