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黑龙江省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执法检查工作启动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廷双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委政法委,省政府有关部门及群团组织等分别介绍了省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工作开展情况。
杨廷双指出,处理化解矛盾纠纷是社会治理的基础性工作,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最具权威性、最少后遗症。开展这次执法检查,就是要推动各方面落实好《条例》规定,在法治轨道上有效防范化解各类社会矛盾风险,真正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权益有保障、矛盾有出口、社会有温情。
杨廷双强调,通过人大的执法检查,推动《条例》贯彻实施,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枫桥经验”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本次执法检查工作。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本次执法检查工作,把本次执法检查作为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实践,作为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举措,作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抓手,切实发挥执法检查“法律巡视”的利剑作用,推动条例全面贯彻实施,切实提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法治化水平。
杨廷双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部门责任分工、化解途径、工作保障、源头预防等重点内容,找准监督重点,强化组织领导,加强上下联动,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改进工作作风,轻车简从,厉行节约,体现检查组良好作风和形象。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成员,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委政法委,省政府有关部门及群团组织有关领导和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来源:省人大监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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