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上午,农林委分党组召开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湿地保护法执法检查会议精神。会议由农林委副主任委员王东旭主持,会议学习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李鸿忠副委员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湿地保护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会议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选择我省开展湿地保护法实地检查,这是对我省多年来湿地保护工作取得成就的充分肯定,也对我们接下来以法治方式、法制力量推进湿地保护进入法制化、制度化轨道,具有积极促进意义。
会议要求做好湿地保护法执法检查迎检工作: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制定湿地保护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成果,是强化湿地保护和修复的法治保障,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需求的有力举措。我们一定要坚决学习好、贯彻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推动湿地保护工作作出应有贡献。二是坚决落实省委领导批示要求。要按照领导批示要求,认真准备、提前谋划,组织做好踏查线路、起草方案、呈报签批、沟通联系、对接协调等各项准备工作。三是积极协助执法检查组开展工作。常委会领导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高度重视,我们要全方位全过程保障好。同时,我省也将开展湿地保护“一法一例”执法检查,要统筹安排、同频共振,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做法、措施,推动我省执法检查工作高质量开展。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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